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
1.依文中所述 本案肇事責任歸屬大致如下
對方車 未遵號誌指示行駛 應為肇事主因
我方車 服用酒類無法安全駕駛 應為肇事次因
雙方肇事責任比例約為 7:3
2.現在是我要連絡她還是她聯絡我?
答 皆可!! 誰急誰先打!!
3.這樣是我要賠償他修車費嗎?
答 我方需依肇事責任比例賠償對方折舊後之維修費用!!
相對的對方亦須依肇事責任比例賠償我方相關損失!!
4.0.40酒駕我第一次犯這樣要罰?要坐牢嗎?
答 一般來說 我方為初犯 多以罰金方式處理!! 再犯的話就有機高之機率需要入獄服刑!!
5.我這樣車子跟身體有保險可賠嗎?
答 體傷之部分 可由對方的強制險理賠
車子部分可向對方當事人或對方的任一險產險公司依比例求償!!
6.我方現階段可先向對方的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之理賠!!
強制險之給付無須與對方達成和解就可先申請
強制險可理賠之相關給付大致如下
因字數限制 !! 筆者不多做說明!!
若有疑慮 可再來信討論!!
強制險醫療部份的簡單的賠償範圍如下
a.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{僅需收據副本}
b.往來醫院門的交通費用 {實支實付}{上限2萬}
c.住院病房費每日1500元{有花才有}{故建議我方可住兩人以上之病房}
d.看護費用 每日1200元 最多 30 日{需醫生囑言 需他人照顧}
可依照上述內容一一詳加計算, 可點我的名字 來信或來電討論之!!
e.上述之限額為 20萬元
f.殘廢給付 (我方若後續留有後遺症 後續有機會可申請強制險之殘廢給付)
本保險所稱殘廢,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,經治療後症狀固定,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,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;
或經治療一定期間以上尚未痊癒,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。
前項所定一定期間以一年為原則 ,但殘廢給付標準表另有規定者,從其規定。
7.申請強制險之相關賠償時
有幾個重要的觀念你須知道
a.我方所申請的強制險 係由對方產險公司給付
強制險的賠償在法院判賠之時
須視為對方的損害賠償金額之ㄧ部份!!
b.我方最後若與對方達成和解之時
務必於和解書中註明 {本和解金額 不含強制險相關給付}對我方會較為有利!!
8. 最後再針對 除了強制險外
我方依法還可向對方求償的部分回覆如下
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(民事請求權為 2 年),
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:
a.車損(需保留 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 明細 )
b.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(我方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)
c.工作損失(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)
我方需準備
甲.薪轉證明 乙.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
d.其他財物損失(安全帽、衣、褲、眼鏡、鞋子...)(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)
e.預估後續醫療費用
f.看護費用(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)
g.精神賠償
我方後續求償之時
再依照雙方肇事責任比例來做換算,
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,
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,
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。(希望可以在本階段完成)
9.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
我方可以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訴
在刑事過失傷害的部分
對方在本次事故中如有過失,
而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,
則對方將面對
『刑法』 第 284 條
因過失傷害人者,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,致重傷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從事業務之人,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,致重傷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。
10.加油了
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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